济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查询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人社部就《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12月16日。《暂行办法》提出,我国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缴费年限也将明确换算办法。
据悉,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拟定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6日。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无论是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还是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其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其参加新农保、城居保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参保人员重复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若在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保缴费的,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个人缴费相应金额退还本人。
从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获悉,为了更好地保障用人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根据国家政策的有关精神和广西的实际情况,临时工经批准招用为全民所有制劳动合同制工人后,养老保险待遇连续工龄、缴费年限计算有新规定,梧州市也同步开始执行该政策。
据梧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劳动合同制工人是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养老保险待遇的,因此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之前的临时工工作年限是不计算养老保险待遇的。如今,临时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期间,经批准招收为本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1986年10月1日前临时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1986年10月1日(含)后临时工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这里所指的临时工是指用人单位经劳动部门或有招工审批权力的机关按劳动用工计划批准招用的临时性用工的人员。
此外,1986年10月1日(含)后临时工转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的,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没有按本通知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以在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按现行自治区有关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如不补缴,在领取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不得再要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已补缴了1986年10月1日前视同缴费年限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其个人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划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按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退休手续且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原劳动合同制工人,需重新核定其连续工龄和基本养老金的,按现行退休审批程序,由单位初步审核后(无单位的个人,由其本人负责申报),报原审批退休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重新审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重新审核认定的条件和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时的政策规定重新计算其基本养老金。重新核定后的基本养老金标准,从本通知下发之月起执行,之前的不予补发。对于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已退休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已补缴了1986年10月1日前视同缴费年限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个人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随基本养老金一次性发放。
关于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国家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用人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和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人员的相关缴费年限是有不同的。
济南用人单位职工
2012年11月1日前办理退休的,其实际应缴费年限应为2007年11月至其退休时间。2012年11月1日前应当缴费而未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费。
对办理退休时,不足实际应缴费年限的,按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齐实际应缴费年限。2012年1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应当缴费而未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费。对办理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5
年的,按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齐5年实际缴费年限。
用人单位中职工在办理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符合以上规定,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及其实际缴费年限,合计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按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以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济南个人缴纳医疗保险人员
2012年11月1日前办理退休的,其实际应缴费年限应为2007年11月至其退休时间。2009年7月1日后有养老保险缴费而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办理补缴费。对办理退休时,不足实际应缴费年限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齐实际应缴费年限。
2012年1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2009年7月1日后有养老保险缴费而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办理补缴费。对办理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齐5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缴费人员在办理退休时,其实际缴费年限符合以上规定,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及其实际缴费年限,合计男不满25年、女不满
20年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缴以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及时了解国家的新政策,因为这些政策的实施是对人民切身利益的相关规定,学习了政策之后就能有的放矢。对相关方面和人生目标都有一个合理的规划与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