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是多少?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2020,2020年石家庄公积金缴存比例,石家庄公积金缴纳标准2020,石家庄公积金缴费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在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
二、调整内容
1、缴存基数计算口径及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018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
2018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每年核定一次,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2、缴存基数上下限。2018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石家庄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16795元;最低为石家庄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359元。
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httP://www.BAOxianzx.com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应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4、为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降成本政策,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有调整,原则上一年申请调整一次,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如不调整,可仍执行原缴存比例。
三、调整程序
1、各单位应于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调整工作。
2、各缴存单位可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基数调整业务,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明细表》(可在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sjzgjj.cn下载)。也可以通过单位版网厅自行办理。
四、注意事项
1、各缴存单位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基数调整时,人数较多的单位要报送Excel电子表(报盘同时提供打印盖章表格一式两份)。如调整当月缴存职工有增减变更的,在办理基数调整业务时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状态(封存、启封)变更表》。
2、各单位要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缴存基数、比例调整通过后,各单位要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
3、各单位在调整缴存基数时,同时要对职工个人信息进行核对,如有错误,请及时变更。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通知》,要求从7月1日起,调整2019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其中,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18476元,最低不得低于3695元,缴存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按照省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石家庄(不含辛集)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3903元测算,省直2019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18476元,最低不得低于3695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月缴存基数乘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在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应于缴纳2019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已开通省直住房公积金网厅业务系统的单位,可通过网厅办理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