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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缴纳标准和时间吧~
缴费标准
2020年度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
缴费时间
2020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原则上截止2019年12月31日,2020年2月29日前进行查漏补缺,逾期不再收费,未缴费者不享受医保待遇。
缴费方式
(一)委托社区村组代收。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主要采取乡镇(街道)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包户定点或上门方式集中收缴并向缴费人开具代收凭证。
(二)银行代收。城乡居民在医保部门完成参保登记后可凭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就近的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四川天府银行、达州银行营业网点缴费,也可以通过以上银行手机APP、自助服务终端、网银等办理缴费业务。
(三)银行代扣。城乡居民缴费人可通过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方式实现医保银行代扣。
1.缴费人须本人自愿并执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或通过各银行手机app、自助服务终端、网银等签订城乡居民医保银行代扣费款协议。
缴费标准
2020年度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
缴费时间
2020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原则上截止2019年12月31日,2020年2月29日前进行查漏补缺,逾期不再收费,未缴费者不享受医保待遇。
缴费方式
1、委托社区村组代收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主要采取乡镇(街道)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包户定点或上门方式集中收缴并向缴费人开具代收凭证。
2、通过银行代收
城乡居民在医保部门完成参保登记后,可凭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就近的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四川天府银行、达州银行营业网点缴费,也可以通过以上银行手机APP、自助服务终端、网银等办理缴费业务。
3、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方式实现医保银行代扣
通过银行代扣缴费,缴费人须本人自愿并执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到就近的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或通过各银行手机APP、自助服务终端、网银等签订城乡居民医保银行代扣费款协议;或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手机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税务非接触式缴费渠道,签订城乡居民医保银行代扣协议。还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渠道,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业务,也可直接到各办税服务厅社保费征收窗口缴纳。
4、委托乡镇街道村社代征城乡居民医保费
代收单位或业务经办人员向缴费人开具《社会保险费代收凭证》,通过银行扣款或到银行查询缴费由税务机关,提供统一格式的银行开具的《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通过银行手机APP、自助服务终端等第三方平台缴费,暂未提供开具票证功能,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开具税收票证。
四类特殊群体缴费有区别
根据《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规定,本市户籍的城镇和农村居民,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有四类人员的参保缴费有所不同。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2020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100%。
2、2020年度内出生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当年90天内其父母参加医保的,可享受医保待遇,其父母未参加医保的,不享受医保待遇。超过90天应申报参保登记并缴费,缴费标准不变,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未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医保待遇。
3、针对异地务工人员和在外求学的学生凭参保地社保或医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可不参加本市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无市外参保证明的,应在户籍所在地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4、对于本年内中途参保人员,如刑满释放、军转退役、婚姻迁入、回乡落户的大中专学生等人员可在落户后及时申请参保缴费,缴费标准不变,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未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医保待遇。